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山东鼎裕生物燃料科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鼎裕生物燃料科技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拟建项目位于莱芜市博莱高速以东、武当山路以西、润达化工北,莱芜市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项目总投资:34533.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983.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550.12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占地面积:50800平方米;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100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技术人员10人,工人70人;三班制,每班 8小时;年生产300天;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0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84平方米。包括预处理车间9170平方米,生产1#车间5960平方米,生产2#车间5960平方米,仓储车间5524平方米,配电站及空压房135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2400平方米,传达室及附属设施12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2.3%,容积率0.61,绿地率6.5%;
工艺及产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1万吨纯化甘油,3万吨C16和C18。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06480211;
邮箱:sddchj@163.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5628810995;
邮箱:92567158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地质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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