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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鲁中抗战题材美术书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5-07-13 15:39 浏览次数 :

        根据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会主办的,以“和平颂•中国梦”为主题的“第八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定于今年8月9日-9月30日举办,其中“鲁中烽火•中流砥柱—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鲁中地区美术书法作品展”将在我市举行。为承办好这一艺术活动,现就征集鲁中地区抗战题材美术书法作品等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创作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鲁中烽火•中流砥柱—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展示和弘扬鲁中人民爱党爱国、攻坚克难、英勇斗争的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群众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民族情怀,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鼓舞和激励人们加快经济文化建设,为推动“四个发展”、建设“五个莱芜”做出贡献。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
      承办:中共莱芜市委宣传部、山东省文联文艺部、莱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稿时间和报送要求
       征稿时间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至8月10日截止。报送要求:
       1、作品要充分反映鲁中人民在抗日战争中敢于胜利的英雄气概和无私奉献的爱国热情,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书法作品包括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篆刻等,参展作品(篆刻、册页除外)的尺寸宜在宣纸四尺整纸以上;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参展作品的尺寸:国画要在四尺整纸以上,其他画种可参照此规定。书法美术均不需装裱。
       3、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凡涉及著作权权属、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的,由作者自负。
       4、莱城区报送作品不少于30件,钢城区报送作品不少于20件,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报送作品不少于10件,书法、美术作品各占一半。市级及市级以上书协、美协会员每人报送作品不少于1件。
        5、申报作品须填写《鲁中抗战题材美术书法作品申报表》。
        收件地址:莱芜市文联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613室);联系电话:8895100。
        四、作品评审和展览
        申报作品由省组委会和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最终评出入选作品在“鲁中抗日战争纪念厅”展览并颁发证书。入选作品由鲁中抗日战争纪念厅收藏展出,不再退还本人。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抓实抓好,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认真遴选,力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创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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