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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 : 2017-05-22 08:27 浏览次数 :

因工作需要,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园教师18名,保健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岗位条件

(一)幼儿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保健医生

1、护理专业,持有专业保健员上岗证书或护士证书。

2、 富有爱心,具有责任心。

3、能对幼儿食谱进行营养计算,具有突发事件急救常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二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由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起,至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七天截止。

3.报名地点: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原山路南首)

联系人:刘老师 谭老师 咨询电话:0634---5877367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幼儿园统一组织。笔试不再另行组织,按照2017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等。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权重,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2017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优先聘用。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确定的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含社会保险每月2200元。

三、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868005

本招聘简章由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莱芜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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