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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200004356717L/2019-006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9-06-28
《莱芜高新区从严管理监督村(社区)干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 2019-06-28 17:05 浏览次数 :

本实施办法共六章26条,主要从严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约束、考核评价、问责处置、落实责任等6个章节进行了具体规定。

1、从严选拔任用。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以街道为单位,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负面清单,作为从严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区、街道联审制度,把存在负面情形的人员排除在外。对存在负面情形当选的,应予免职或者劝其退出。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备案制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出现空缺时,街道党工委应在3个月内调整配齐,并在当月将任免文件报区党群办备案。 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2.从严教育管理。落实集中轮训制度,新调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应在6个月内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实行坐班值班制度,村“两委”每天至少有一名班子成员坐班值班,每周至少确定一天集中办公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有条件的村,工作日班子成员全员坐班,非工作日安排专人值班;村“两委”主职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工作。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实行工作日坐班、节假日轮流值班、错时上下班等制度。干部坐班值班安排、所负责的工作、联系方式等应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严禁村(社区)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格请销假制度。建立提醒谈话制度。在村(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面临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时,街道党工委应采取个别谈话或者集体谈话等方式,及时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纠正提醒或者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强化风险防控。

3.从严监督约束。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建立村(社区)主职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事前应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城市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按党组织提议、班子商议、单位联议、会议审议、集体决议程序实施。健全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逐项逐笔每月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随时公开。落实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从严考核评价。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双述双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根据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和村(社区)干部考核等次,确定不同档次的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标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创先争优。

5.从严问责处置。 村(社区)干部应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言行规范。

签订《村(社区)干部“十不准”承诺书》,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监督。

村(社区)干部存在 “不准”情形的,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开展调查,经集体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预警谈话、责令公开检讨和通报批评、留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或者依法终止职务、罢免等处理。对违纪违法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6.从严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是从严管理监督村(社区)干部的责任主体,应做到全程监管、全面负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肃问责追责。 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文件原文:/art/2019/6/28/art_44655_3706604.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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