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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200004356717LGWB/2019-0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9-08-01 11:20:29
划片、就近、免试...莱芜高新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啦!
发布日期 : 2019-08-28 11:20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及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结合全区教育资源现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采取以社区(村)、学区为区域,按照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和“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于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家庭住址在莱芜高新区招生范围内的莱芜高新区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户口及家庭住址在莱芜高新区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及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一)初中:2019年,全区初中计划招生20个班,其中:吴伯箫学校8个班,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12个班。

(二)小学:2019年,全区小学计划招生42个班,其中:吴伯箫学校2个班,滨河小学12个班,裕丰小学6个班,福山小学1个班,程故事小学2个班,大故事小学5个班,汶阳小学5个班,墨埠小学1个班,世纪城小学8个班。

四、招生范围

根据《凤城街道办事处与鹏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教育工作的交接书》有关规定,我区中小学的招生范围不变。各招生学校按各自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一)初中招生范围

吴伯箫学校:万福路以东、鹏泉东大街以南,大桥北路以东、磁莱铁路以南,以及大山、小山、傅家庄、秦家洼、大石家、墨埠、兴隆庄村;在滨河小学就读的冯家林社区的学生,可按本人意愿到吴伯箫学校或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就读;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福山小学、滨河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磁莱铁路以北(大山、小山、傅家庄、秦家洼、大石家、墨埠、兴隆庄村以外)莱芜高新区范围内的居民区。

(二)小学招生范围

吴伯箫学校小学部:万福路以东、鹏泉东大街以南,大桥北路以东、磁莱铁路以南、原山北路以西、鹏泉东大街以北,孙故事居委会、官厂村、故事沟以西的居民区;凤城东大街以北,大崮山路以西的凤城名邸、丙纶厂宿舍、营中赢小区居民可按本人意愿到吴伯箫学校小学部或程故事小学就读;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程故事小学:原山南路以西、鹏泉东大街以南、故事沟以东的宁馨园及汇源大街以南的汶水花园、明珠花园居民区。

世纪城小学:山财大街以北、凤凰路以西莱芜高新区范围内的居民区。

滨河小学:磁莱铁路以北、香山路以东、山财大街以南的居民区(含西峪、孝义楼村,不含大山、小山、傅家庄村);原山北路以东、鹏泉东大街以北、凤凰路以西的冯家林社区居民;磁莱铁路以南、凤凰路以东、汇源大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的居民,可按本人意愿到滨河小学或到裕丰小学就读。

裕丰小学:凤凰路以东、磁莱铁路以南、汇源大街以北的居民区,大山、小山、傅家庄村。

大故事小学:鹏泉东大街以南、原山路以东、凤凰路以西、泰莱高速公路以北的居民区,以及汇源大街以南的南方商城、水岸华庭居民区。

汶阳小学:凤凰路以东、汇源大街以南的居民区(墨埠、兴隆庄村除外);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墨埠小学:墨埠、兴隆庄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

福山小学:东沈家庄、北张家庄、长安、邹家埠、近崮、磨山、东龙崮、南龙崮、前坡、柳龙崮、马龙崮、瓜皮岭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办法

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由鹏泉街道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鹏泉教办)宏观调控,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由监护人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本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鹏泉教办最后审核。复印件由学校保存。

1、本学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提供的证件:①户口本(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②父母结婚证(或其他监护人证明材料);③父母房产证件和购房交款正式全额发票,并已实际居住;④《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

2、本学区户籍初中采取登记与对口就近直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须提供的证件:①户口本;②父母结婚证(或其他人监护人证明材料);③父母房产证件和购房交款正式全额发票,并已实际居住;④小学学籍号(在莱芜高新区小学就读的由鹏泉教办直接提供给学区内初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须出具以下证件:①务工证明:父母一方在莱芜高新区务工,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及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等。②购房或租房证明: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和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莱芜高新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且居住满一年。③原籍户口本。④父母结婚证。⑤小学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

六、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两周,召开会议,各学校通过广播、黑板报以及张贴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及家长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内容包括本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入学条件及所需有效证件等,做到政策透明、家喻户晓。

2、集中报名。8月17日—19日,父母(或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到招生片区集中报名。各学校要设置咨询处、设立服务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家长咨询,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证件审核。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和工作小组,逐一将报名信息登记造册并对报名学生证件(户口本、出生日期、房产证、发票等)进行核实,对学生相关信息逐一审核,审核结论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学校盖章。

4、入户调查。各学校对验证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提供的居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信息情况不属实的,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5、入学通知。父母(或监护人)到录取学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招生工作原则上于8月30日前完成,各校入学通知书于8月30日前发放完毕。新生9月1日报到,电子学籍档案须于9月底前注册完毕。其他年级转学手续原则上开学后第一个月集中办理。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1、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入学通知书》的学生。注册学籍档案以《入学通知书》为依据,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为准。

2、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新生编班时,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要积极化解其他年级大班额。学生的转入、转出、休学等手续,必须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3、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片外学生,实行“零择校”。违规操作的,在全区予以通报,学生不予注册学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重大舆情的,由区、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坚决问责。

4、各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

5、各学校新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实行“零择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6、多校共片的学校,遵从学生意愿,优先保证儿童和监护人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者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

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需祖孙三代同户籍,户籍及房产在学区内,且需提供房产部门(办公地点在房管大厦三楼窗口)出具儿童父母在莱芜高新区内无房的证明。

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区内集体户和空挂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没有固定学区,条件具备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全区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协调安排。

7、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8、对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零拒绝”、“全覆盖”,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例、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9、对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制定关爱措施,确保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八、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鹏泉教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各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各初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规定,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不按规定招生,造成家长不满意、社会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634—790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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