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200004356717L/2019-002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为抢抓第二次量子科技革命战略机遇,不断巩固扩大济南市在量子科技领域的领先优势,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一、《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分为五部分15条。
一是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主要明确了打造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建设量子谷的具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二是集聚量子创新创业人才。从支持顶尖人才集聚和领军人才培育、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提供量子专业人才安居保障配套服务三个方面,对量子信息人才给予重点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人才在济南高新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对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参照现有最高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评聘。
三是培育量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动能。主要从加大招商引企力度、搭建量子信息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加强技术创新支持、支持建设高水平量子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布局五个方面,对量子类企业购(租)房给与补助;支持量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和量子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对认定的量子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项目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企业在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四是加快量子科技成果转化。一方面拓展量子信息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优先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应用,对提供量子产品、服务、工程和示范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贴;另一方面激励量子科研成果转化。市属量子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体制。对投资量子信息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创投机构给予奖励和补贴;对量子信息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按照该项目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8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市与济南高新区按照4:6比例分担;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研发团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研发机构等,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性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政策措施》主要特点
1.突出前瞻性和创新性。根据量子产业发展的特点,在支持原创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应用等方面提出创新性政策。
2.突出问题导向实现精准扶持。针对量子企业面临应用示范案例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支持科创企业的机制有待完善、资金投入大等问题,完善了人才、资金、市场、平台和载体等配套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扶持。
3.突出量子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鼓励量子技术优先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应用,加大对量子产品、服务、工程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鼓励政府采购、试点示范等多种形式,引导量子企业尽快实现从基础性技术突破到社会应用的转化。
政策原文:http://www.jinan.gov.cn/art/2019/9/3/art_2612_3284576.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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