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0004356717L/2020-01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组配分类: | 法规文件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
各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制度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
(三)讨论提请党工委、管委会决策的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五)协调各部门单位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光学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谷 贵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高庆响 综合管理部部长
侯述光 经济发展部部长
朱甲圣 投资促进部部长
徐新菊 财政金融部部长
宿 强 建设管理部部长
赵 建 审批服务部部长
田淑臣 企业服务部部长
李 雷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吕永鑫 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振强 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立果 公安分局局长
高怀峰 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研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莱芜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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