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0004356717L/2021-0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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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业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提交虚假材料,冒用王岳峰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监事,骗取公司设立登记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19〕429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做出《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莱高审批撤字〔2021〕004号),决定撤销莱芜市业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
因我单位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莱高审批撤字〔2021〕004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莱高审批撤字〔2021〕004号)可在济南莱芜高新区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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