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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200004356717LGWB/2018-00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组配分类: 法规文件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8-12-28 15:25:00
关于印发《莱芜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8-12-28 15:25 浏览次数 :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落地和有效运行,经管委会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参照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文件规定及做法,复制推广98项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见附件3)的改革内容。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改革审批方式的五项举措。此次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8项,涉及省、市级有86项,市、区级的有12项。按照上下基本同步、做法基本相同的原则,各部门要做好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和措施细化等工作,并于514日前将12项审批事项的细化落实措施提报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实施主体

取消审批

取消审批

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制

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总计

国家、省市级

5

3

20

30

28

86

高新区(含市、区两级)

0

1

3

3

5

12

总计

5

4

23

33

33

98

  1、对于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1项改革事项,市场监管局要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下发备案管理办法,逐项明确备案要件、示范文本、对行政相对人从事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及相关处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2、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3项改革事项,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事项目录和格式文本的规定,逐项制定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办法,细化批后监管举措。其中,各单位的告知承诺格式文本,统一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3、对于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3项改革事项,财政局、建设局、鹏泉街道办事处(与社会事务管理局合署,下同)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逐项提出相关事项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措施。

  4、对于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5项改革事项,市场监管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安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逐项细化省、市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管理办法,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实施行为的具体标准、环节、程序等,确保按照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达到风险可控。

  对市、区两级均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要了解清楚市级审批事项的改革措施,并以市级审批部门的改革措施为依据,细化我区相关行政审批改革措施。

  (二)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属地监管等原则和要求,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并充分运用协同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创新监管方式和措施,逐项形成审批事项的监管方案,并于514日前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1、以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为基础,实施协同监管。加强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企业注册部门要积极推进实施双告知工作,做好市场主体前端告知服务,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将相关信息推送给许可证办理部门,许可证办理部门要及时确认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2、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推动以信用信息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分类监管,按照市统一要求,各部门制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分级分类监管的标准、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的配套机制。各部门要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3、以预警纠偏为导向,实施风险监管。各部门要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跟踪监测分析,通过分析研判、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诚、窗口指导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4、以信用信息为依据,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奖励,如审批绿色通道等;对于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进入。

  5、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指导,实施社会监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别梳理行业协会、商会及本行业涉及到的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社会监督主体清单。各部门将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及评估执行效果的重要参考。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的参与机制。

  三、把握节点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5月9日至20日)

  1、成立莱芜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逐项明确任务分工。

  2、各部门逐项细化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并于514日提交党群工作办公室。

  3、各部门调整告知单、操作系统,并进行人员培训,做好上下政策口径的衔接。

  (二)第二阶段:改革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220日)

  1、改革措施正式实施:各部门做好政策讲解、跟踪落地工作,听取、搜集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形成优化、深化改革措施的建议。

  2、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听取部门意见,理清监管职责,研究形成监管体制机制。

  3、各部门编写最受关注、成效显著的改革试点案例。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责任落实。成立莱芜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推进全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并赋予其协调推进职能,要做好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方案细化工作,做好改革试点前的各项准备、改革实施后的跟踪落地、政策口径的前后衔接,理清每个事项的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方案。

  (二)加强服务引导。各部门要建立问题发现和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及时将问题、障碍和需求与市级对口部门沟通,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要做好服务宣传和相关保障工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个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各部门通过自评和互评的方式,评估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莱芜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附件2“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附件3涉及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        

             4附件4高新区审批机关承担“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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